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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场大巴--空港快线--机场快线--机场出租车 |
| 出租汽车--停靠及候车--收费参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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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04年11月5日起,广州市出租车的空驶费起收里程标准将从15公里延长至35公里。市交委、质监局分批对全市16025辆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,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。从2005年1月1日起,凡未调整计价器的出租车,都不得营运。
每台合资格的运营出租汽车,将统一贴上由广州市物价局、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告示:敬告乘客:空驶费起收里程已调整至35公里,路桥的当次通行费由乘客支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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